今年是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也是全力攻坚的关键之年。为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提出的“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工作要求,11月13日,天桥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天桥区校园防欺凌教育指导中心揭牌暨“青春护航”法制教育月活动启动仪式在济南第五十六中学举行。天桥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张建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永强,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建华,区教体局局长、党组书记张萍,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孙承歌,区司法局副局长李衍军,区法院、检察院、司法局、教体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区中学德育校长,区中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学生、家长代表及区法制讲师代表参加了本次活动。
首先,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永强致辞。他指出,天桥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顺利建成,是我区法制教育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各部门要通力合作,确保法制教育基地发挥最大效益。
随后,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张建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永强为天桥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揭牌。
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建华,区教体局局长、党组书记张萍为天桥区校园防欺凌教育指导中心揭牌。
为充分发挥法制教育基地作用,创新和丰富青少年法治教育形式提高法制教育的质量和实效,天桥区法院、检察院、司法局、教体局联合举办“青春护航”法制教育月活动。与会领导上台启动“青春护航”法制教育月活动。
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孙承歌为法制基地宣讲员颁发聘书。
区司法局副局长李衍军为红领巾法治讲解员颁发聘书。
法制宣讲员高原做表态发言。
区教体局党组成员张嵩主持启动仪式。
最后,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张建明讲话,他就法制教育基地作用发挥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教体局要充分发挥法制教育基地的宣传指导作用,定期组织学生参加法治基地参观学习,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法制观念。二是司法行政部门要发挥对普法工作综合协调的职能,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统筹组织和大力支持各有关部门动态更换针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资源,以多种形式保证实践基地内容建设常换常新。三是法院、检察院要发挥优势,支持和参与实践基地建设,组织安排有实践经验和教学能力的法官、检察官,担任实践基地的教育指导工作,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
启动仪式后,与会领导和参会人员参观了天桥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及模拟法庭。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使广大青少年学生从小树立法治观念,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是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客观要求。天桥区法制教育基地的落成,为我区法治教育落地开展提供了有力抓手,将开启我区法制教育工作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