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上午,由济南市教育局安管处主任刘高田、济南市交通运输局工程师卜祥锋、天桥区交警大队车管所主任张志翔组成的济南市校车安全管理第二检查组,对天桥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区教体局学校安全科科长王维陪同。
检查组一行三人先后来到济南市天桥区大桥镇小红花幼儿园、济南市天桥区河之韵贝乐星幼儿园、济南市天桥区龙湖小学,通过检查区校车办管理档案及各学校、幼儿园的管理档案,座谈交流和实地查看等形式对我区目前校车运行管理现状、日常管理台账、车辆防疫消杀物资配备、运行资质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指导。
检查人员对校车运行管理中涉及车辆日常维护保养、保险年审等过程性台账资料的留存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要求相关单位在档案管理中要进一步体现过程性,一旦发生问题可追溯,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做到无缝隙管理。刘高田主任再次强调,目前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已全部复学、复园,有校车的单位负责人要加大对校车的管理力度,并按要求配齐各项防疫物资和急救物品;同时做好每日学生乘车的体温检测记录;要每月进行不少于2次的驾驶员安全教育,并将培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区教体局学校安全科科长王维要求被查单位负责人针对检查出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整改到位,以高度的责任心,努力为广大学生和幼儿提供安全的校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