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全市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市教育局组织召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暨优化教育营商环境专题培训会,邀请山东政法学院经济贸易法学院副院长刘敏敏,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法治化教育营商环境,就《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行解读培训。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艳主持会议。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不断强化信心、匠心、热心、诚心和恒心,不断提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能力、战略眼光和专业水平,努力为教育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助力添彩”,刘敏敏教授强调,习近平经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道路指引、价值指引和规律指引,是行稳致远的根本动力和底气所在。
作为《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参与起草人员,刘敏敏从起草背景、起草思路、框架体系、主要内容、包容普惠创新之处等方面,深入浅出、条分缕析地就《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行了解读培训,明确了《条例》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及相关部门职责。
通过此次培训,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深刻内涵,充分认识到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要求,进一步优化教育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教育营商环境的优化,必须紧紧抓住“有学上、上好学、服务好”核心任务,从政策保障精准供给、政府服务效能稳步提升、重点工作落实落细等方面综合发力,不断提升教育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以营商环境的“再优化”塑造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